高房價是兩岸人民共同的痛

作者: 鄭博文 | 旺報 – 2014年2月26日 上午5:50

旺報【鄭博文】

中國大陸在改革開放之初,無所謂的「高房價」問題,住房問題呈現是居住品質與住房供應問題,隨著經濟快速增長,引進西方制度,將住房商品化,住房在質量均大幅改善,但並未對西方資本主義的「高房價」文明惡果的進行防制,演變成打房政策一直無法奏效,高房價問題成為中國大陸民怨首位。對照台灣從李登輝先生執政後期,放棄政府興建國民住宅政策,住宅供應全由私部門掌控,因此對房價變成無發言權,取而代之的是「住宅低利率」的購屋政策,大量資金投入房地產,更助長房地產業者,毫無忌憚的「炒房、炒地」,近5年來的「高房價」問題讓台灣人民苦不堪言,也成為民怨第一名。

中國大陸的打房政策從2008年的「國十一條」開始,2010年的「國十條」 、2012年「新國十條」緊接在後,期間也提出「限購令」、「限價房」等措施,一次比一次嚴厲,但房價仍然持續飆漲,因此更積極在「十二五」期間要供應4500萬套住房為經濟適用房與廉租房,想要把房價壓低,讓人民買得起、住得起,不讓人民抱怨。

台灣打房始於2011年「奢侈稅」及後續的住宅五法,但「奢侈稅」兩年執行期已屆滿,房價依然高居不下,這段期間政府配合住宅法新訂,也推出政府出面的「合宜住宅」與「社會住宅」,但全台灣未超過5萬戶,杯水車薪,對房價依然沒有發言權,高房價一再破錶。

粗略觀察兩岸高房價問題與打房措施,發現中國大陸中央政府確實用心在打房,一波又一波,由於地方政府未必完全跟進,因此成效未現,因此進一步主動出擊供應4500萬套住房為經濟適用房與廉租房要來掌握房價發言權,但個人從目前反貪腐落網官員的財產,發現落網官員都有十來套房,顯示中國大陸房地產分配是大有問題,因此立意雖好的4500萬套住房,交到人民手上恐怕所剩無幾,因此中國大陸想要導正政府興建住房流入少數特權人士手上,台灣推動的房地產總歸戶制度是可借鏡,可杜絕特權人士一再染指政府興建住房,如此人民才有機會購房。

對照台灣無論中央政府或六都基本上都有「怠惰」情形,不願將手頭上公有土地來蓋「國宅」或「合宜住宅」,只曉得「賣祖產」來平衡預算,但一再賣地卻成為助長地價一再飆漲的幫凶,也成為財團五鬼搬運的工具,因此台灣各級政府應立下決心,善用各公有土地,運用公私合夥制度(PPP)廣建「國宅」或「合宜住宅」並規定這些住宅要再出售只能有政府買回,如此政府在房地產市場才會有發言權,房價才有機會回跌。

中國大陸「三中決定」很明確指出中國大陸經濟體制仍然以「公有制」為主體,因此中國大陸政府照理可嚴格要求各房地產國企供應更多經濟適用房與廉租房來為人民服務,解決人民痛苦;對照台灣從李登輝先生執行後期開發,棄守政府興建國宅責任,加上放棄「漲價歸公」的土地增值稅累進稅率制度與大量房貸資金的投入,讓建商財團、房地產炒客大賺不勞而獲暴利,使得房價如脫韁之馬一再飆升,因此台灣政府當局應好好全面檢視目前多馬車各種打房措施,讓建商財團、房地產炒客無暴利可圖,但在六都大量興建公有住宅是抑制房價最直接有效方法。(作者為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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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燕︰拉高利率 讓房價下修

作者: 黃琮淵╱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22日 上午5:55

中國時報【黃琮淵╱台北報導】

台灣房價見回不回,究竟是誰惹的禍?前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處長施燕日前投書《工商時報》,直指元凶就是資金過多、利率太低,以及房地產稅制;此外,優惠房貸會誘導民眾被高房價套牢,不是一個好的政策選項。

施燕曾任央行經研處處長,地位等同「央行首席經濟學家」,更曾被視為是央行總裁接班熱門人選,這篇投書一出,引人側目。由於內文直指利率政策失當,槓上老東家央行,在央行內部同樣引發軒然大波。

施燕直言,房價飆漲是因資金過多、利率太低。過去10餘年的低利率政策,固然是為了刺激經濟成長或維護金融安定,但持續太久,終將游資引往高報酬、高風險的投機活動,央行雖已限制特定地區或高價位住宅房貸成數,但只要游資仍多,就會轉戰其他地區或中低價位房地產,很難終止房市炒作。

施燕表示,或許有人擔心採行緊縮性貨幣政策,會影響其他市場或產業,甚至擔心一旦利率回升,房價回跌,會引發房貸違約,拖累銀行,但若任由低利率繼續下去,未來風險恐將會更高。

施燕建議,央行應逐步拉高利率,讓房價小幅向下修正。尤其美國經濟好轉,量化寬鬆措施開始減碼,台幣趨貶,或可增加外需,彌補內需因升息所受到的負面影響。

除利率政策之外,施燕也對房地產稅制提出建言,認為應改善稅基偏低病灶。施燕說,去年全國公告地價約為正常交易價格的20%,房屋評定現值也只有造價成本的20%至25%,由於兩者明顯低於市價,以致地價稅與房屋稅負太輕,有利於囤地囤屋。

而在房價過高時,施燕認為政府若要引導房價向下修正,應檢討優惠房貸政策,因優惠房貸會誘導民眾被高房價套牢,不是一個好的政策選項。至於出售政府興建的低價住宅給年輕人或中低收入戶,畢竟數量有限,宜全數以租代售,等房價回跌後,租屋者自然會以合理市價購屋。

施燕強調,無論今年房價走勢如何,長期低利率問題與不動產稅制改革,是政府施政宜積極面對的議題,而銀行與房貸借款人均應提前做好利率回升、房價回跌的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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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料、漏填保證金 合建風險「藏」合約

作者: 韓上棆 | TVBS – 2014年2月20日 下午6:50

跟建商合建蓋房子,契約可得看清!律師提醒,契約書中必須記載保證金,避免建商違約,民眾求償拿不到錢,另外要小心,有些不肖建商把地主保留戶,用比較差的建材,房屋品質差,或是把「土地持分」灌水,讓地主多繳地價稅,要避免糾紛,最好要求建商付履約保證金,讓第三方幫忙監督!來到台北市臨沂街,小巷子慢慢蓋起豪華大樓,大理石外牆,門面氣派,一旁新建案,工人加快手腳施工,大吊車將鋼筋吊起,蓋房加快腳步,最近,更傳出有建商看上附近的老舊公寓,15年前800萬的房子,售價瞬間漲了5,不論都更或合建,這張契約書,屋主和地主可得看清楚。

過去,曾有建商在合建契約書,偷偷動手腳,擔保規定只要求確實施工、注意安全和負擔建造成本,卻沒有寫清楚保證金是多少,明明建商違約,民眾可以沒收保證金,但究竟賠多少錢沒寫,爭吵不停,鬧上法院!正確要像這樣,2千萬保證金,白紙黑字寫清楚。律師周武榮:「建商的保證金並沒有載名,但是在違約的狀況下,卻寫明說,建商違約地主可以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但是沒收保證金的金額是多少呢?等於是零。」不論都更還是合建,一般來說,屋主要不是選擇保留幾戶自己用,就是把蓋好的房子交給建商賣,雙方訂契約拆帳,合約書沒註明清楚,風險跟著來,像是把多一點的土地劃分給屋主,結果地價稅每年繳得比其他鄰居多,或者建商在材料動手腳,屋主選的房子用比較差的建材。律師提醒,最好的方式就是繳交一筆履約保證金給建築公司或銀行,讓他們一起幫忙監督建商,否則契約裡的魔鬼細節一疏忽,求償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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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型都更 專家:先推國營地

台灣醒報 – 2014年2月16日 下午7:40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自從內政部長李鴻源上任以來,一直在推動防災型都更,日前更是提出8個選定地點。但學者認為,礙於住戶產權問題,防災型都更非常難推動,可能會拖到災害來臨後才不得不做都更。地產專家田大權則認為,政府應拿出國營企業的資產來做都更,讓民眾看見都更後的城市風貌與益處,進而願意接受都更。

內政部長李鴻源日前出席「102年度都市更新國際研討會」時表示,目前已選定台北市松山機場旁、中山女中對面、吳興街附近的陸保廠、新北士林口A9、桃園中壢老街溪、台中市舊火車站附近、台南永康後甲里斷層帶、高雄港等8大區域推動防災型都更,不但減輕民眾對地震的恐慌、振興經濟,且政府不必花一毛錢就能創造5千戶社會住宅。

【釘子戶問題難解】
但長虹建設董事長李文造日前在2014年財金立法高峰會上反對政府圈地、開發新市政與土地重劃的做法,並批評現行政府推動的都更是「假都更」。他指出,目前面對的市場瓶頸是房屋所有權人眾多,難以整合。目前都更條例還有20幾種修正案的版本待立法院整合,他認為,政府應解決釘子戶問題,簡化都更的審查流程,盡快推動都更。

「防災型都更是很好的構想,但非常難執行,政府必須要趕快動員起來!」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教授莊孟翰受訪時表示,台灣位居斷層帶,隨時受到地震的威脅,因此防災型都更必須盡快推動。但放眼目前內政部選定的8個地點,只有位於大台北地區的地點較有可能都更,其他地區因為地價太低、房子難賣,即使提供租稅或容積率獎勵,也不一定有建商願意進駐。

【利益分配使然】
莊孟翰說,由民眾發起的自立更新、小型都更或微型都更少了政治力介入,民眾比較容易達成共識,但由於產權整理、估價太困難,還要與建商接洽,確保沒有偷工減料,很少有真正專業的執行者能夠推得起來。

「現在都更卡住的原因多在原住戶基於利益分配問題而不願配合,最後變成住戶們『要錢不要命』!」房地產專家田大權受訪時說,防災型都更的想法很對,但早就有很多民眾住在鋼筋裸露的海砂屋裡,為了分一杯羹而不願搬遷。他認為,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情況是因為整個社會輿論都搖著「居住正義」的大旗,過度高漲的民粹主義讓建商和政府好似狼狽為奸,問題成了死結。

【國營帶頭擴大容積】
他認為,目前政府以「學者治國」,但學者不理解實務只畫大餅,把更多負面的問題突顯出來。田大權說,釘子戶的問題多因為利益分配的必要之惡而無法解決,但政府應該要動員。「所有中字頭、台字頭的國營企業資產都應拿出來做都更,不僅地點很好,符合都更條件,也沒有釘子戶。並且放寬容積率,除了國營企業的辦公室,剩下就做可租可賣的合宜住宅,兩者兼顧。」

法律博士、前立委許淵國過去也曾投書媒體指出,目前的都更案,包括之前的文林苑案都只是「就地重建」而非真正能夠促進都市機能發展。惟有大區塊的都更,縮小建蔽率並放大住宅容積率到20層以上,才能解決都市人口擁擠的問題,並創造大樓景觀。但同時也必須規劃更嚴謹的環境評估,將防火巷、消防系統和汙水處理等升級更新,甚至朝綠建築的方向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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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實價登錄 多16.8%

作者: 陳芃╱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8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陳芃╱台北報導】

北市地政局17日公布102年12月的實價登錄結果,由於許多大坪數新成屋趕在年底前登記,登錄筆數達4132筆,較前一個月增加16.8%。大樓交易案占了一半以上,80坪以上的案件更占10.3%,增加約5%。

根據地政局分析,去年12月的大樓交易案較前一個月增加1.4%,但公寓下降了2.9%。交易面積部分則以40坪以下的中小坪數為主,占65.3%;80坪以上的大坪數交易案則有10.3%,較前一個月增加5%。

地政局地價科長曾錫雄表示,許多大坪數的新成屋趕在去年底前登記交屋,提升12月的實價登錄量。按照往例,交易天數較少的2月和農曆7月,交易量也都會比較低。

在交易總價部分,500萬至2000萬元的案件是12月市場主流,2000萬至3000萬元占19.9%。單價則以每坪40至60萬元最多,占40.5%,比前一個月增加2.8%。但每坪破80萬的交易案也占了18.1%,較前期增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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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38億搶地 文心南夜市將吹熄燈號

東森新聞 – 2014年2月17日 下午7:19

陪伴台中人將近十年夜生活的文心南夜市,即將要吹熄燈號,佔地2352坪的夜市商業用地,被北部建商相中,以總價38億多買下,換算一坪地價約162萬,未來文心南夜市將變成住宅,地價足足翻漲了四倍,不只200多位攤商,面臨恐怕沒生意做的窘境,就連民眾也覺得好可惜,因為文心南夜市一個禮拜營業五天,不管吃喝玩樂通通都有,什麼時候會結束營業,夜市場主說,至少還能營業八個月時間,還在跟建商溝通協調。

不管什麼時候,來逛台中文心南夜市,都是人擠人,萬頭鑽動的熱鬧景象,每個禮拜營業五天,吃的喝的玩的通通都有,如今這塊地,被北部建商相中買走,不久之後,文心南夜市即將吹熄燈號,遊客:「這樣蠻可惜的,因為平常這裡也算是台中市的地標,所以這邊蠻繁榮蠻熱鬧的。」遊客:「小吃的都是口味比較不一樣,知道啊,所以現在應該要更常來啊。」

一聽說夜市要關了,民眾都說好可惜,畢竟文心南夜市,已經陪伴台中人度過10年夜生活,這塊位於八期,佔地2352坪的商業用地,去年以總價38億成交,賣給北部建商,換算一坪地價約162萬,跟12年前每坪地價40萬相比,透過夜市養地,身價足足翻漲4倍之多,投資報酬率相當驚人,也難怪之前七期重劃區的地主,明知地目不合法,還是透過招商整地蓋市政夜市,養地聚人潮。

文心南夜市場主賴先生:「什麼時候撤還不確定,等接待中心要進場施工,才整個撤到我們原有的免費停車場來繼續營業。」一旦建商進駐,原本的夜市場地將蓋成預售屋,而停車場則變成住宅建地,預估時間還有8個月,到時候夜市恐怕無法再繼續經營,200多位攤商該何去何從,目前場主已經積極尋覓其他場地承租,希望讓文心南夜市的扛棒繼續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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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飆漲 房租十年不變

中華日報 – 2014年2月14日 下午10:54

 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市區房價至少已經漲了二成以上,不過房屋租金卻沒有跟漲。房屋租賃仲介業者表示,目前市區的租金行情幾乎與十年前一樣,主要是房子愈來愈多,供給遠大過需求,房東為求順利出租,多不敢調漲租金。 由於市區土地愈來愈難取得,使得土地價格水漲船高,連帶也帶動房價的調漲,大樓至少都已經漲了二成。林媽媽租屋總經理林璟亞表示,有的甚至是翻倍漲,有民眾十年前在長榮路上買的十坪大套房,當時購進價格才六十多萬元,最近脫手以一百五十萬元成交。 不過房價一直漲,房屋租金卻漲不上來。林璟亞說,租屋市場人口數變動不大,近年來台南市建案持續增加,新增太多房子,供給已明顯大於需求;也因為要出租的房子多,競爭大;房東多不敢調漲租金,使得台南市的房屋出租價格很難提高。 林璟亞指出,現在一般電梯大樓套房租金約六、七千元,幾乎跟十年前一樣。另外,整層的樓梯公寓租金大約在一萬元左右、電梯公寓普遍在一萬二千至一萬五千元,至於新大樓則從二萬多元起跳。 據了解,有些投資客為避免被課奢侈稅,購進的房屋也會先進租賃市場,使得一些原本就比較老舊或是沒裝潢的陽春公寓變得更難租,不想降價的只好延遲出租慢慢耗著,有的則只好降價求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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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港南重劃區 禁限建鬆綁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9日 上午6:12

〔自由時報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限制已久的新竹市港南重劃區禁限建區問題,國防部日前行文給市府表示,將以大型飛機管制區禁限建範圍為標準,放寬對港南重劃區的禁限建標準,將放寬蓋建高度為十三.一米,讓受重劃影響的兩千平方公尺土地、十四名地主可以解禁、蓋房子了。

新竹市府地政處副處長李吳喜說,港南重劃區是市府公辦的非都市計劃範圍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佔地九.四三公頃的港南農村社區,已在民國一百年完成重劃,但有部分土地被劃入旁邊空軍四九九聯隊的飛安管制的禁限建範圍內,導致有兩千平方公尺土地受影響無法蓋房子,經市府與市議員鄭成光的提案與質詢,日前國防部已行文到市府,表達此禁限建區範圍內的限建標準可望在今年修法後放寬。

李吳喜說,居民陳情多年的禁限建區可望在今年獲得解套,也就是可放寬標準到十三.一米的蓋建高度,約可蓋三層樓半的房子,對地主來說,是一大好消息,市府會持續與國防部聯繫,督促國防部趕緊修法及公告。

不過,也有重劃區內的陳姓地主陳情指,港南農村重劃後,他家的土地被切割成三筆,其中還有被劃入超配土地範圍內,必須再價購回來,他的土地被分割,政府都未向地主說明,如今已過期限,他們的土地將平白損失掉。

李吳喜說,如果地主重劃前的土地達到最小建築面積內,就會分別分配回土地,否則就會合併分配,地主可用公告評議的地價買回,其實都比用市價買回便宜許多,由於重劃區的緩衝期為五年,如今已超過期限,市府會再了解陳情人的陳情內容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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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交易熱絡 台中市地方稅收創新高

自立晚報 – 2014年2月7日 下午10:45

(記者孫于茜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公布100至102年稅收統計,過去3年課稅收入逐年成長,從100年的315億5,657萬元、101年的338億9,001萬元,到102年創新高為392億6,302萬元,反映臺中市經濟環境蒸蒸日上,蓬勃發展。

稅務局進一步指出,稅收屢創新高主因是臺中市多項重大公共工程陸續規劃、完工,營造為全球智慧型城市及國際宜居城市,帶動地方房地產交易熱絡。此外,該局也致力於維護租稅公平清理欠稅,徵收欠稅9億1,637萬元,更大幅提升稅收的成長。

稅務局也說,102年地方稅課收入比預算數377億4,946萬元,超徵15億元1,356萬元,除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外,超徵稅目計有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其中土地增值稅及契稅與房地產交易熱絡息息相關。(自立晚報201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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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特稿/土地徵收制度檢討/智庫論壇/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曾志超

中央日報 – 2014年1月29日 上午11:35

一、 前言

 近期我國發生大埔徵地案內政部敗訴以及美河市開發案等二大案件,實有必要重新檢討我國土地徵收制度。本文將從上述二個案件引發的諸多爭議,來探討我國土地徵收制度問題,並試圖提出幾點建議,供政府參考。

二、 我國土地徵收制度簡介

 國家為公共目的需求或經濟發展的需要,興辦特定事業,而需徵收民間土地,乃依法定程序,在特定事業所需的範圍內徵收私有土地,給於相當的補償,進而取得私人的土地,移做公共使用。

 我國土地徵收制度,主要可分為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二類。根據內政部的解釋,一般徵收指土地徵收乃政府依公權力之運作,為興辦公益事業需要或實施國家經濟建設,基於國家對土地之最高主權,依法定程序,對特定私有土地,給予相當補償,強制取得土地之一種處分行為。

 區段徵收就是政府基於新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規劃整理。開發完成後,由政府直接支配使用公共設施用地,其餘之可供建築土地,部分供作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用,部分作為開發目的或撥供需地機關使用,剩餘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並以處分土地之收入抵付開發總費用。

 由於區段徵收是一種自償性開發作法,政府徵收成本較低,節省政府龐大公共設施用地徵收及公共工程建設經費支出;民間所有權人也可享有土地價值增漲。故區段徵收已經成為我國主要的土地徵收方法。

三、 我國土地徵收制度問題

 區段徵收制度施行多年之後,部分問題也慢慢浮現,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有必要適度調整:

 (一) 徵收價格偏低

 我國土地徵收最常被詬病的問題,就是徵收的價格偏低。過去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規定,土地徵收補償費以被徵收土地當年期公告現值加成補償。實務上一般為公告現值加上四成補償,然各地公告地價與市價差距不一,容易造成補償費低於市價的情形,亦滋生爭議。

 所幸2012年施行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已經修改為: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明定協議價購及徵收補償應以市價為之,以落實保障人民財產權益,可大幅減少民眾被徵收的意願。

 (二) 徵收過於浮濫

 徵收民間土地將影響人民的財產權,故應符合公益性與必要性,不應任意為之。惟有部分政府發動的土地徵收案件,徵收的理由過於簡略,公益性與必要性受到質疑。

 以大埔案為例,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審判決指出,內政部所提徵收案「初審意見」中,辦理原因原記載為「為配合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用地取得需要」,與縣府報請徵收目的「為開發新社區及因應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周邊地區發展需要」不相符,是否有初步審查已有疑義。此外,國科會在2013年7月聲明澄清,該地並非竹南科學園區範圍,亦非竹科管理局所開發,且未將大埔納為竹南科學園區擴廠之計畫,徵收必要性也受到挑戰。

 (三) 忽略被徵收人意見

 土地徵收勢必對原所有權人的土地造成影響,即使提供相當的補償所有權人也未必想要被徵收,但現行制度與法令卻未重視被徵收著者的意見,難以充分參與土地徵收的決策,因而易發生民眾抗爭的事件。

 (四) 程序正義不完備

 為讓國防、交通、公用、水利、公共衛生、環境保護、政府機關、教育、學術及文化、社會福利、國營事業及其他等重要設施之建設能夠順利進行並兼顧保障人民權益,加強審核私有土地之徵收,內政部聘請具專門學術經驗之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代表組成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審議土地徵收案件,使土地徵收更臻公平合理。

 然從大埔案觀之,引用媒體報導,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第210次會議中,平均1件案件只審查4分鐘,連基本資料、需地機關之主張與理由等都不足以釐清,遑論實質討論與具體審酌,且未依規定到現場勘查,未對是否具公益性、必要性與符合比例原則作明確審議,相關程序淪為形式。

四、 建議

 從上述討論可知,我國地徵收制度仍有部分不完備之處,本文提出幾項建議,供政府參考:

 (一) 強化必要性與公益性審查

 《土地徵收條例》第 3-2 條規定:「需用土地人興辦事業徵收土地時,應依下列因素評估興辦事業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並為綜合評估分析:一、社會因素:包括徵收所影響人口之多寡、年齡結構及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弱勢族群生活型態及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二、經濟因素:包括徵收計畫對稅收、糧食安全、增減就業或轉業人口、徵收費用、各級政府配合興辦公共設施與政府財務支出及負擔情形、農林漁牧產業鏈及土地利用完整性。三、文化及生態因素:包括因徵收計畫而導致城鄉自然風貌、文化古蹟、生活條件或模式發生改變及對該地區生態環境、周邊居民或社會整體之影響。四、永續發展因素:包括國家永續發展政策、永續指標及國土計畫。五、其他:依徵收計畫個別情形,認為適當或應加以評估參考之事項。」

 從新興之修正的《土地徵收條例》觀之,已經將大法官會議解釋的必要性與公益性具體落實在法條上,以化解外界對於徵收浮濫之疑慮,並明訂徵收計畫書應記載事項,以達到徵收計畫資訊之透明。未來政府徵收時,應徹底落實其內涵。

 (二) 強化民眾參與機制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 409 號解釋理由書指出:「徵收土地對人民財產權發生嚴重影響,舉凡徵收土地之各項要件及應踐行之程序,法律規定應不厭其詳。有關徵收目的及用途之明確具體、衡量公益之標準以及徵收急迫性因素等,均應由法律予以明定,俾行政主管機關處理徵收事件及司法機關為適法性審查有所依據。尤其於徵收計畫確定前,應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俾公益考量與私益維護得以兼顧,且有促進決策之透明化作用。」目前土地徵收過程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無法充分表達其意見,讓決策過程易忽略其意見,建議未來應修法引進《行政程序法》之聽證程序。

 (三) 落實程序正義

 從大埔案的審理過程中,可以發現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的審查過程多流於形式,難以兼顧公共利益與私人的權益。職是之故,建議政府應全面檢討土地徵收程序,從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成員、辦理流程、利害關係人參與、會議公開與相關流程一一檢視,建構完善的土地徵收審查程序,落實程序正義,達到合法、公平、公正與公開等徵收原則。

 五、 結論

 從近來的大埔案等徵收事件,凸顯出我國土地徵收的一些問題。值得慶幸的是,政府正針對相關問題,積極提出修正對策,可望全面檢討諸多弊端,建構完善的土地徵收制度。

【中央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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