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25日 上午8:42
重劃區 每月電費38餘萬
〔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員林報導〕彰化縣政府辦理的員林鎮一八四公頃市地重劃工程已完工數月,重劃區內七千四百五十二盞路燈,每月高達三十八萬餘元的電費,讓縣府負擔沉重,最近積極辦理移交作業,希望鎮公所儘快接管,不料公所以鎮庫拮据為由,認為若「馬上接」,絕對「馬上倒」,希望縣府撥專款支應電費,否則不願承接這個燙手山芋。
公所要求縣府專款支應
根據員林鎮公所資料統計,一八四公頃重劃區內的員林大道,以及一百四十條社區道路,大大小小的路燈多達七千四百五十二盞,重劃區完工數月來,區內的高壓鈉氣燈和LED路燈,每天入夜後即大放光明,別有一番風情,惟每個月電費三十八萬多元,以及重畫區內十座公園、相關道路的植裁和綠美化維護費,龐大的費用,讓縣府感到負擔沉重。
最近縣府要求員林鎮公所儘快辦理重劃區相關設施點交接管作業,惟鎮公所以重劃區內低窪地區排水問題尚未解決,以及路燈電費後續該由誰支付等問題為由,遲遲不願辦理點交。
員林鎮民代表陳秋蓉指出,重劃區內路燈高達七千多盞,路燈型式有好幾款,其中有一款路燈,一支燈柱上竟然就設有兩盞燈,根本是多此一舉,且人行道也沒有設置路燈的必要,她要求在縣府未撥專款給鎮公所作為接管後的支應費用之前,鎮公所絕對不能貿然接管,否則一旦接管,龐大的費用支出將為鎮公所帶來浩劫。
員林鎮長張錦昆表示,鎮公所目前負債三億多元,鎮庫拮据,已不堪再有多餘支出,此刻若接管重劃區的路燈,公所絕對「馬上倒」,縣府視支付重劃區路燈費用為燙手山芋,但也不能因此硬要鎮公所趕快接管,希望縣府能撥專款讓鎮公所來支付,否則鎮公所不會承接。
縣府地政處長王銀和對此表示,重劃區內路燈電費目前都是由縣府支付,但最終鎮公所總是要接管,縣府將會與鎮公所再行協調,若鎮公所仍認為經費拮据,不願承接,縣府本身也有編預算,可以支應電費到今年年底,俟鎮公所財政好轉,再視情況由鎮公所辦理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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